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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死后的虚无,因为死后的无知,很多文学家把“死”
也归到了“生”
的一部分。
最先提出这个观点的应该是村上春树的《挪威的森林》,在就是米奇。
阿尔博姆的《相约星期二》,这两本书里都提到了同样的观点:“死是生的一部分”
。
先前的时候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,最后看到一句“一个人学会了如何去死,他也就学会了如何去生”
时,我才似乎有点明白。
我的解释是如果一个人真的对死坦然了,真的不害怕死了,真的知道了死后自己都会失去的时候而面不改色,也许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忙碌的追求“名和利”
。
也许他们是这个意思。
但说来说去,又只能说这是文学性的描写。
这个社会很残酷,竞争很激烈。
都说我们要适应这个社会,我们只能让自己也变的残酷,提高自己的能力,训练自己的胆量。
一个年轻人要是就懂得了7、8十岁的老头所悟到的道理,也是他的不幸。
这样的年轻人也只配独守孤灯,发些牢骚,写些在古代也许能名扬千里却不符合现代人阅读口味的“架上书”
。
因为口味不同,销量肯定不多,销量不多。
出版商肯定也不愿出版。
你现在写本《离骚》,没有别人写的《离婚》或者《*》销量好,你自己都想上吊跳楼投水割脉。
所以一个年代的人做一个年代的事,我们不必要去知道“死”
是怎么一回事,因为那基本上都是“老头子”
的事。
年轻人想的是怎么生存和怎么生活。
这就已经够烦人了。
写了这么多,脑子又打麻了。
先休息下了。
第一次真正吸烟
以前很多人递给我的烟,我都接了。
但点燃之后我只是把它叼在嘴边,烟吸进嘴里,只有一种苦涩的味道,有过几次试着把它像哪些老手一样吸进肺里,马上像被噎着一样咳的难受。
别人都说我不会吸烟,我承认。
我身边对我真正好的人都劝我不要去学,我记着他们的教诲。
但又感觉这是社交场合所必须的,所以每次还是接过别人用来寒暄或拉近关系的社交物必须品香烟。
不知道为什么,就这样玩着玩着却玩出了乐趣来。
虽然不喜欢把它吸进去,但总喜欢在嘴里玩弄着它。
尤其是在心情不好,烦了、闷了、累了的时候,总喜欢从别人那里拿一根烟过来。